行为和纪律股与联合国的其他各类办事处和实体开展合作,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核实其是否有记录在案的曾经为联合国行动效力时所犯的不当行为。这些记录由行为和纪律股负责管理,保存在不当行为追踪保密系统中。
资格审核过程逐渐扩大,涵盖更多职类人员。目前,所有国际文职人员和各国文职人员、联合国志愿人员、个体承包商和顾问、建制警察部队成员、个别军官和警官以及由政府提供的其他人员(如司法和惩戒干事)经过资格审核后方可被聘用和/或部署。军事特遣队成员一抵达任务区就要接受资格审核,届时才能确定最终人员名单。另外,部队和警察派遣国必须证明部署或轮调的人员没有犯下或没有被指控犯下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或者没有因为纪律事由被遣送回国并被禁止参与今后的联合国行动。
如果记录显示某人已经受到纪律处分,或者,如果军警人员在为联合国行动效力时犯下不当行为被遣送回国并被禁止参加今后的部署行动,行为和纪律股须告知征募办公室。